追书网 > 女频频道 > 惊天大案 > 第9章 偷绿豆

杨新海自小在农村生活,对农村人的居住环境、生活习惯十分熟悉。

农村天地广阔,居住分散,人的防范意识差,不少人家连院墙都没有,即使有院墙也都很低,有的抬腿就能翻过去。

农村的房子一般都是一道木门,门后有一个横插的门栓,用刀一拨就能拨开,然后便可以长驱直入。

但问题来了:农村人不像城里人那么富有。

没关系,可以走量——那些陈芝麻烂谷子,积少成多,也不少。

况且他的要求并不高,多多少少有点就行。

正所谓“城市套路深,我要回农村”。

从这时起,后面的案子一律不在城市做,不跟城里人玩了,惹不起还躲不起吗?

他最初的想法是回老家偷,因为熟悉环境,方便下手。

但方便的同时也有一个弊端:老家认识自己的人多,容易暴露。

俗话说,兔子不吃窝边草。

于是,他去了离老家一百多公里的信阳。

投的第一单,是一袋子绿豆。

一天晚上,他在一户人家里偷了三十斤绿豆。

天亮之后,他准备扛到集市上卖掉变现。

他害怕被人认出袋子,没敢在粮食市场里面卖,而是扛着绿豆边走边寻找买主。

他不敢问成年男性,专挑老年妇女。

他认为年纪大的人好糊弄,即便产生怀疑也好摆脱——自己撒腿就跑,对方追不上。

这时他看见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,杨新海迎面走过去,十分热情地搭讪:“大娘,您要绿豆吗?”

老太太瞅了他一眼:“不买,我家还有呢。”

杨新海赶紧把袋子往地上一放,说:“大娘,您看看我这绿豆,货好还便宜。我家有急事等着用钱,您就发发善心,全当帮我一个忙,把它买了吧。”

老太太随口问了一句:“你这绿豆多少钱一斤?”

杨新海觉得有门:“嗨,您也别管多少钱一斤了,我刚才过了秤,足足有三十斤,您就给我十五块钱得了。”

当时市场上绿豆的价格大约是一块钱一斤,他出的这个价只是市场价的一半。

老太太一听,立马动了心,想都没想便掏出十五块钱。

杨新海接过钱,转身就要走,这一下让老太太起了疑心:“小伙子,你慌什么?这绿豆不是你偷来的吧?”

杨新海吓了一跳:难道又遇到什么事了?

他立刻原地掉头,又拿出五块钱递给老太太:“大娘,您要是觉得吃亏,我再找您五块钱,可您不能这么胡说呀。”

老太太接过钱,心想这小子也太够意思了,自己捡了个大便宜,高兴坏了。

等她回过神来,杨新海早已跑得无影无踪。

跑出去一里地,杨新海停了下来。

他寻思着:费了这么大劲才到手十块钱,以后不能偷东西了,直接偷现钱。

接下来的日子,他在信阳就靠着流窜盗窃维持生活。

可是没过多久,发生了一件大事,成了他犯罪升级的起点。

夏天是农村性犯罪的高发期。

一九九五年八月,此时的杨新海已经二十七岁,是个成年男人了。

过剩的精力和强烈的欲望,随着他的年龄增长而日益膨胀。

一天下午,杨新海在正阳县的郊外漫无目的地溜达。

走着走着,他突然看见迎面过来一个年轻女人,模样颇为俊俏。

杨新海顿时起了邪念。

他环顾四周,见没有旁人,心想:我若把她奸了,她也不好意思报警,反正丢人的是她。

主意打定。

等那女子走到身边时,他猛地一个饿虎扑食,将女子扑倒在地,死死压在身下。

他一边撕扯女人的衣服,一边迫不及待地伸出舌头,想要强行亲吻。

那女子十分聪明,趁他凑近之际,照着他的脸蛋狠狠咬了一口。

杨新海疼得一下子蹦了起来,捂着脸直叫唤。

女子赶紧起身,一边大声呼救,一边拼命跑开,随后去派出所报了案。

杨新海的首次强奸虽然未能得逞,但先后两次被劳教的经历,让他具备了一定的反侦察能力。

他琢磨着:万一那女人报了案,可就麻烦了。

于是他赶紧清理现场,毁灭痕迹。

他找来一根树枝,把地上的脚印胡乱扫了一遍,跑远之后扔掉树枝,又找到一个池塘,把脸上的血迹洗干净,然后连夜逃跑,一下子蹿出几十里地。

警方接到报案后,勘察现场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,只记下了杨新海的体貌特征以及脸上被咬的标记。

没过几天,杨新海再次入户盗窃时,被堵在了屋里。

他那矮小的身板哪里反抗得了,只能束手就擒。

到了派出所,警察一看他脸上的伤痕——这不正是被咬的伤口吗?

再一看他的个头和那副模样,便把之前报案的那个女人叫了过来,当场指认。

那还有跑?就是他。

一九九五年九月,杨俊官接到正阳县公安局的通知:杨新海因涉嫌盗窃、强奸被刑事拘留。

十月,正阳县人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。

可杨新海毫不在乎,因为他得知主审庭长是自己的老乡。

他认为:庭长是我老铁,肯定会给我面子,不会判刑。

那就看看判决结果吧。

十二月十九日,正阳法院开庭审理。

大庭长铁面无私,审理进度也很快。

杨新海在庭上态度颇为嚣张,说:“我是入室了,但我没有盗窃成功,刚进屋就被逮到了。那个女人我也没奸成,连亲都没亲上,她就咬了我一口。我有什么罪?”

庭长最终宣判: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杨新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

杨新海当场就疯了——两件事都没办成,就判我五年,这也太不讲理了!

他认为判得太重,之所以被判五年,是因为家里穷,没钱给庭长送礼;要是钱到位了,也就两年的事。

同时,他还恨那位庭长办事不讲情面:“都是一个村的,你下手也太黑了。你意思意思来个一年半载,难道不行吗?”

可判都判了,他又提出:五年我认了,能不能不去劳动改造?就把我放在看守所里待着行不行?

庭长当然摇头:不行。

他告诉杨新海,在看守所里服刑是有条件的:第一,刑期较短或者剩余刑期较短;第二,非暴力性质的犯罪;第三,老年人或者身体有残疾、患重大疾病的。

这三条,没有一条他符合。

所以,还得踏踏实实去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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